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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19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时间:2018-10-18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8]36号)、《关于转发豫人社[2018]36号文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信人社[2018]58号)的文件精神,为了保障学生及时享受医保待遇,现将我校大学生参保缴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对象

我校在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二、缴费标准

220元/生.年;待遇享受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参保缴费流程及时间要求

1.填报缴费登记表,确认参保信息

以学院为单位下载填写《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登记表》(详见附件)两份,填写完成后纸质版由学院相关工作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xysfxyyy@sina.com。

2.以学院为单位通过银行柜台缴费至信阳市浉河区地方税务局

开户行:信阳市浉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户名称:待报解财政款项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地方税务局

账号:56124001200000189

离我校最近农村信用合作社营业部地点:学校南门正对面。

3.以学院为单位将已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登记表》两份连同银行开具的医疗保险缴费凭证交至校医院大学生医保办公室,时间为11月7至9日。

4.以学院为单位领取浉河区地税局开具的缴费发票,时间另行通知。

四、大学生医保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

1.办公地点:校医院行政办公区(2楼)

2.联系人:代医生;联系方式:15137686980、xysfxyyy@sina.com。

五、有关说明

1.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进行医保政策宣传和参保信息确认,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参加医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保险的意识,按照“应保尽保、不重复参保”的原则积极引导学生自愿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在学校参保缴费的同学无需在户籍所在地重复参保。放弃参保的学生须填写《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自愿放弃参加信阳市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声明》。

2.各学院指派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负责本院医保工作,严格审核参保学生资料,确保信息正确无误,其中姓名、身份证号、学号任何一个有误将导致无法享受相关待遇。请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以免延误全校大学生医保工作进度。

3.大学生医保相关政策和年度参保信息查询,请分别关注微信公众号“信阳师范学院医院”和“豫保通”查阅。

附件: 1.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登记表

         2.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自愿放弃参加信阳市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声明

 

 

学生处           

校医院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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