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院

学校主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我校大学生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通知

时间:2020-11-13来源: 作者:代二琴阅读: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转发医保发[2020]24号文件做好我省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豫医保[2020]5号)和《浉河区财政局浉河区税务局浉河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浉河区2021年度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浉税联发[2020]4)文件精神,为了保障我校大学生及时享受医保待遇,现将我校大学生参保缴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对象

我校在校的全日制学生。

二、缴费标准

280/.年;待遇享受期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三、参保缴费流程及时间要求

1.填报缴费登记表,确认参保信息。

以学院为单位下载填写《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登记表》一式3份,2份由学院相关工作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校医院大学生医保办公室,另外1份留存学院备查。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xysfxyyy@sina.com

 2.以学院为单位通过手机银行转账或者银行柜台缴费至浉河区税务局,并将电子银行转账记录纸质版或银行开具的医疗保险缴费凭证交至校医院大学生医保办公室。

缴款行名称:信阳市浉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开户名称:待报解财政款项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浉河区税务局

开户账号:56124001200000189

离我校最近农村信用合作社营业部地点:学校南门斜对面。

3.缴费截止时间为1124日。

4.以学院为单位领取缴费收据,时间另行通知。

四、大学生医保办公室地点及联系方式

1.办公地点:校医院药房。

2.联系人、电话:代医生15137686980xysfxyyy@sina.com

五、有关说明

1.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进行医保政策宣传和参保信息确认,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参加医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学生树立参加社会保险的意识,按照“应保尽保、不重复参保”的原则积极引导学生自愿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已在户籍所在地参保的同学无需在学校再次参保,但不在学校参保的学生须填写《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自愿放弃参加信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声明》,由学院至少保存一年。

2.各学院指派具体经办人负责本院医保工作,严格审核参保学生资料,确保信息正确无误。

3.各学院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缴费工作,以免延误全校大学生医保工作进度。




学生处     

校医院     

                                   20201113


栏目列表
热门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