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2016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校医院定于5月9日至14日开展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学生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1.交费及领取体检表时间
5月5日(全天)至5月6日(上午)。
2.体检日程
日期 |
参检学院 |
5月9日(星期一) |
数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
5月10日(星期二) |
外国语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
5月11日(星期三) |
文学院、物理电子工程学院 |
5月12日(星期四) |
教育科学学院、美术学院、研究生 |
5月13日(星期五) |
音乐学院、城环学院、计算机学院 |
5月14日(星期六) |
体育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政法学院 |
二、 体检要求
1. 每日体检工作时间:上午7:30至11:30;下午不做检查。
2.参检当天早上禁食禁水,于7:30准时到医院抽血和做B超,之后方可进食进水,当日上午进行完所有项目的体检。
3. 各班在领取体检表时请当面点清,体检表不得涂改、破损、转借,遗失不补。
4. 体检前在体检表指定的地方贴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并用水笔填写好姓名、年龄、身高、体重等,并提前一天以上以班级为单位前来校医院加盖体检用骑缝章。
5.参加教师资格体检的同学须按照体检日程安排参检,不得随意调整参检时间。
6. 所有体检结束后,各班指派专人收齐体检表后交到校医院收费室,待总检结论做出后再统一取走。
三、 其他要求及说明
1. 教师资格体检交费标准、交费办法以及体检表领取方式以校医院通知为准。
2. 考取本校研究生的,于5月12日下午携带2张1寸免冠照片前来校医院免费办理体检表。
3.咨询电话:6391725。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校医院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