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院

学校主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6年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学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5-03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各学院:

根据《关于2016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校医院定于5月9日至14日开展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学生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1.交费及领取体检表时间

    55日(全天)至5月6日(上午)。

    2.体检日程

日期

参检学院

59日(星期一)

数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510日(星期二)

外国语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511日(星期三)

文学院、物理电子工程学院

512日(星期四)

教育科学学院、美术学院、研究生

513日(星期五)

音乐学院、城环学院、计算机学院

514日(星期六)

体育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政法学院

二、 体检要求

1. 每日体检工作时间:上午7:30至11:30;下午不做检查。

2.参检当天早上禁食禁水,于7:30准时到医院抽血和做B超,之后方可进食进水,当日上午进行完所有项目的体检。

3. 各班在领取体检表时请当面点清,体检表不得涂改、破损、转借,遗失不补。 

4. 体检前在体检表指定的地方贴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并用水笔填写好姓名、年龄、身高、体重等,并提前一天以上以班级为单位前来校医院加盖体检用骑缝章。

5.参加教师资格体检的同学须按照体检日程安排参检,不得随意调整参检时间。

6. 所有体检结束后,各班指派专人收齐体检表后交到校医院收费室,待总检结论做出后再统一取走。            

三、 其他要求及说明

1. 教师资格体检交费标准、交费办法以及体检表领取方式以校医院通知为准。

2. 考取本校研究生的,于5月12日下午携带2张1寸免冠照片前来校医院免费办理体检表。

3.咨询电话:6391725。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校医院   

20164月28日

栏目列表
热门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