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信阳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答:1.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相应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医疗费用(不含个人自付部分)。2.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后再在上级医疗机构或外地医疗机构检查、治疗的医疗费用。3.参保人员因公出差、准假外出、退休人员异地居住、参加医疗保险但长期派驻外地人员,患疾病重症、急症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并有相关有效证明。4.由定点医疗机构承办的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5.凭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开具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的属于药品目录的药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