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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人的一封信

时间:2021-09-14来源: 作者:张景伟阅读:

致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缴费人:

2020年新冠病毒肆虐,让我们再次感受到健康的重要和医保的温暖。目前正值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为确保2022年您的医保权益不受影响,请关注一下征缴政策并及时参保缴费:

一、征收标准

根据《关于转发医保发〔202132号文件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年320元(含大学生)。

二、集中征收时间: 2021918日至20211130日。

三、参保要求及待遇保障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医保发〔202033 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的要求,大中专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若大中专学生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以选择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认定地参保。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15万,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1、住院报销待遇:基本医疗保险对住院合理费用实行分级分段按比例报销。

2、门诊统筹报销待遇:自202011日起, 不再向个人(家庭)账户分配资金,同时调整我市门诊统筹政策,门诊统筹报销比例调整为60%,年度内支付限额300元。

3、门诊重症慢性病报销待遇:门诊重症慢性经申报通过鉴定后即可享受待遇,目前门诊慢性病有25种。门诊慢性病的门诊治疗不设起付标准,实行月限额管理,按比例报销。

4、门诊重特大疾病待遇:在符合开展重特大疾病的定点医疗机构通过鉴定后即可享受待遇。门重特诊大疾病目前共有33种、每个病种限额标准,报销比例为80%,(腹膜透析报销85%)。

如您对缴费渠道和程序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对参保政策不清楚,请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税务电话:0376-6687206 医保电话:0376-6267277

 

 

          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浉河区税务局宣

                     20219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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