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是多少?
答: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就是通常所说的“门槛”,是统筹基金支付之前,按规定必须先由个人负担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只有超过“门槛”的费用,才能由统筹基金支付。我市城乡镇职工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医疗机构的不同等级分别确定: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600元,转诊转院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