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就医程序是什么?
答:参保居民因病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用现金支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采用记账方式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部分,先由个人用现金垫付,后由大病保险按规定支付。参保居民所患疾病在本统筹地区定点医院不能确诊或无条件治疗,需要转往外地就诊的,应按照转诊转院相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