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城乡居民大病医保如何支付?
答:2016年度大病保险起付线1.8万元。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比例分段支付:1.8万元-5万元(5万元)支付50%,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支付60%,10万元以上支付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参保人员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含规定的门诊慢性病、重特大疾病限价(额)结算的医疗费用),累计发生的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参保人员住院跨保险年度的,须在当年12月31日办理出院或在院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