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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病床制度如何规定?

时间:2009-10-12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我市《实施细则》规定:参保人员因中风瘫痪,恶性肿瘤晚期及其他符合条件需设立家庭病床者,可向市医保中心申请家庭病床。家庭病床每一治疗周期为两个月,按每人每月(30天)300元标准定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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